6月23日,我中心被金水区花园路街道工委评为“区域化共建先进单位”。一直以来,我中心始终秉承“服务社区、互动互助、区域共建、共同提高”的原则,积极履行省级文明单位的社会责任,充分发挥职能优势,与省供销社社区主动联系对接党组织、党员双报到,确保区域化共建工作的顺利开展。
近年来,我中心组织广大党员干部积极参与志愿服务,配合社区疫情防控工作,服务社区、服务群众,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模范带头作用,为区域化共建工作提供全力支持。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中心将继续加大与共建社区的合作力度,形成区域化共建的长效工作机制,再接再厉,与社区携手共同营造文明和谐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