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院2022年度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4-20 来源:办公室 阅读次数:0
关于做好院2022年度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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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财政厅2022年度基本科研业务费已下达我院,为做好我院2022年度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申报工作,现将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院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和《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申请书》已修订,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请按照《院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中确定的我院基本科研业务选题重点方向和年初各部门报送的拟选课题,认真研究确定申报项目,原则上各业务部门限申报一项。已承担基本业务费项目、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参与此次申报。
3、请于2022年4月26日下班前将拟申报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申请书经部门主任审定后报院办公室审核汇总(申请书一式2份并电子文档一同报来)。
附件:1. 院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修订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