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院2013年度民主评议党员民主评议党支部工作的通知_河南省科学技术情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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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院2013年度民主评议党员民主评议党支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12-30 来源:办公室 阅读次数:0

关于做好我院2013年度民主评议党员民主评议党支部工作的通知

豫科信党〔2013〕13号 

各支部:

       为切实贯彻好党的十八大关于“夯实党执政的组织基础”的要求,按照省科技厅《关于做好2013年度民主评议党员 民主评议党支部工作的通知》要求,各支部要在做好2013年度党支部工作总结的基础上,对党支部和共产党员进行民主评议。院党委将对评选出的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进行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议标准

       (一)民主评议党员的档次与内容

       参照厅基层党组织考评细则中优秀共产党员和“五个表率”的标准进行。

       优秀:自觉学习,积极践行科学发展观;党性强,作风正;政治坚定,密切联系群众;精通业务,敬业勤奋,工作能力强,工作实绩突出;先锋模范作用明显,群众威信高。

       合格:学习比较自觉,能践行科学发展观;党性比较强,作风比较正;政治坚定,能够联系群众;熟悉业务,工作积极,工作能力较强,能够完成工作任务;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比较好,群众威信比较高。

       基本合格:有一定的学习意识;党性观念和党员意识一般;工作能力、工作作风一般;能基本完成工作任务。

       不合格:不履行党员义务,经教育仍无转变。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缴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

       (二)民主评议党支部的档次与内容

       参照厅直属机关党委基层党组织考评细则和我院创先争优活动方案中“五个好”基层党组织的标准进行。

       先进:班子团结,党支部书记党性强、作风正、威信高;创先争优活动效果突出,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明显,没有不合格党员;党内组织生活质量高,对党员监督到位,党组织和党员没有违纪行为。

       达标:班子比较团结,党支部书记党性比较强、作风比较正、威信比较高;创先争优活动效果比较明显,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比较明显,没有不合格党员;党组织和党员没有违纪行为。

       不达标:班子不团结,党支部书记党性弱、作风软、威信不高;不重视学习;创先争优活动开展效果不明显,党员不能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或发挥作用一般,有不合格党员。

       二、评议方法

       各支部民主评议党员、民主评议党支部工作在院党委统一领导下,由各支部具体组织实施。

       (一)民主评议党员

       1、自我评价。党员按照评议内容,对照党员标准,认真总结一年的思想、工作、作风等情况,自我认定档次。

       2、民主评议。召开支部会议,根据党员的自我评议和实际表现进行民主评议。评议要是非分明,敢于触及矛盾,认真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3、民主测评。以支部为单位,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组织党员和群众对党员进行民主测评。优秀党员各支部限推荐2名。

       优秀党务工作者应从担任党支部委员以上党内职务、连续从事2年以上党务工作的同志中推荐。优秀党务工作者在全院范围内推荐2名。

       4、组织确定。院党委根据民主测评结果、党员自我评议、党内外评议意见和党员的实际表现,确定党员民主评议的档次。

       (二)民主评议党支部

       l、支部自评。各党支部按照评议内容对一年的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参照评议内容确定自我认定档次。

       2、民主测评。根据评议内容组织各党支部负责人按照先进、达标、不达标三个档次对党支部进行民主测评。先进党支部在全院范围内推荐1个。

       3、组织确定。院党委根据民主测评结果以及各党支部的自我总结、自我认定和实际情况,确定各党支部的档次。

       三、要求

       院党委对评选出的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党支部,将在年终总结表彰会上统一进行表彰和奖励。对不合格党员要严格按党章和党的有关规定妥善处置;对不达标党支部要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

       各支部2013年度民主评议党员、民主评议党支部工作要于2014年1月3日上午下班前完成,并将评议结果报院办。


附件:民主评议党员、民主评议党支部测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