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被评为“区域化共建先进单位”
发布日期:2021-07-02 来源:办公室 阅读次数:0
7月1日,我院被金水区花园路街道办事处省供销社社区党总支评为“区域化共建先进单位”。一直以来,我院始终秉承“服务社区、互动互助、区域共建、共同提高”的原则,积极履行省级文明单位的社会责任,充分发挥我院的职能优势,与省供销社社区主动联系对接党组织、党员双报到,确保区域化共建工作的顺利开展。
为发挥党员干部在服务社区、服务群众等方面的先锋作用,我院多次组织党员志愿者深入到共建社区,参加美化社区环境综合整治、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文艺演出、慰问结对帮扶对象等志愿服务活动,增强了我院与社区及居民之间的凝聚力,受到了社区居民的一致好评。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院将继续加大与共建社区的合作力度,形成区域化共建的长效工作机制,再接再厉,与社区携手共同营造文明和谐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