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9月13日,由省财政厅委托省科协组织的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专家组来院,检查评价我院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执行情况,主要考核专项资金实施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和信息公开指标等。
汇报会上,楚明超院长代表全院职工对省财政厅把我院列入试点单位表示感谢,并对绩效评价组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希望通过评价组的检查评价,查找存在的不足,督促我院项目管理部门进一步完善制度、强化引导,切实发挥好专项资金的作用,推动我院科研水平的再提高。李昊副院长向评价组汇报了我院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执行情况。2014年,我院被省财政厅、省科技厅列为第二批省属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业务费制度试点单位,按照有关要求和实际情况,出台了一系列管理制度,涵盖体系构建、实施方案、经费管理、项目管理等多个方面,其目的是在规范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的同时,促进青年科研人员开展自主选题科学研究工作,经过两年的项目实施,我院基本科研业务费制度建设逐步完善,项目总体运转正常。两年来,我院基本业务科研费专项资金,立足信息技术研究、信息资源建设与服务研究、科技发展战略研究和竞争情报研究等四个重点研究方向,对2014年11个项目、2015年12个项目、2016年上半年6个项目分别给予了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支持。
绩效评价组采取听取汇报、问卷调查、查阅档案资料、访谈调研等方式,对我院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执行情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评价检查。在意见反馈中,评价组指出,我院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整体执行情况较好,对人才培养起到了较强的促进作用,研究水平逐步提高,项目申请、评审、结项、归档等工作比较规范,但在项目名称简称、资金执行进度、决算报告审核等方面还要加强管理,同时希望我院在人才梯队建设方面、研究项目的持续支持方面、利用专项资金参与竞争性项目申请方面进一步发挥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