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再获郑州市“文明单位”殊荣_河南省科学技术情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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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再获郑州市“文明单位”殊荣
发布日期:2014-05-27 来源:办公室 阅读次数:0

       近日,中共郑州市委、郑州市人民政府下发《关于命名表彰郑州市2013年度文明单位(社区 村镇)、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结对帮扶先进单位、文明市民标兵、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的决定》(郑文〔2014〕62号),我院再获郑州市“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按照市级文明单位管理办法,郑州市文明单位四年届满,需要重新创建。我院自1986年至今,一直保持着郑州市“文明单位”荣誉称号。再获郑州市“文明单位”殊荣,是全院上下高度重视,积极准备,共同努力取得的结果。希望全院职工倍加珍惜这份荣誉,积极参与社会公益和文明志愿服务活动,巩固文明单位创建成果,努力把我院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推向更高水平。